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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長沙11月15日訊(記者 曹文飛 實習生 鄒雙)“因為想在寒假前租到房子所以比較著急,租房時沒仔細核對房東的信息,也沒多思考就交了定金和一個季度的房租。”11月13日,湖南師範大學的彭同學打電話求助記者,租房後沒兩天,真房東上門找自己要房租,這才意識到被騙了。民警提醒,租房時不要盲目簽合同,一定要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驗明房產證的真偽。
  女大學生租房遭遇“二房東”4000元租金打水漂
  
  彭同學是湖南師範大學大四學生,正處於實習階段,計劃寒假也留在長沙實習,10月底開始,她就一直在幾家網站上找租房信息。經過比較,彭同學看中了一套房子,便打電話過去咨詢,對方告知其是中聯房產公司的房產經紀人。
  該經紀人給彭同學介紹了麓山南路天馬山學生公寓附近的一套一室一廳的房子,月租1000元,押一付三。彭同學看了房子後覺得比較滿意。11月9日,彭同學決定租下這套房子,中介把“房東”劉先生也約了過來。
  “因為自己想快點租到房子,沒想太多就直接交了押金和一個季度的房租,共4000元整。合同簽完後,還支付了500元中介費。”彭同學告訴記者,因為覺得中介推薦的房子應該是可靠房源,因此簽合同前也沒核對房子的產權信息。
  搬進去兩天后,彭同學家裡忽然來了個陌生人,說來收取下個月的房租,這才知道自稱“房東”的劉先生也是租客。隨後撥打了和自己簽約的“房東”劉先生的電話,發現號碼已停機,而前來收房租的這個房東卻有足夠的證件證明房子是他的。
  民警提醒核實租房須謹慎 核實房屋信息很重要
  
  跟自己簽合同的“房東”突然失去了聯繫,4000元押金和一個季度的房租打了水漂,彭同學一下傻眼了。11月14日,在記者的陪同下,彭同學找到介紹該房子給自己的中介公司經紀人,瞭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後,該經紀人承諾賠償彭同學的損失。
  該經紀人跟記者坦言,在這筆業務中自己的工作確實有疏忽,沒有核實房東的信息。“月底前會賠償彭同學損失的押金、房租,並退還中介費。”11月15日上午,彭同學來電稱,500元中介費已經退給了她。
  隨著不少高校大四學生開始外出實習,新一輪租房高峰期即將來臨。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派出所民警李軍提醒,租房須按正規途徑操作,中介給顧客介紹房源前,應該要核實房子的信息。市民在簽訂租房協議時一定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租房時最好要核實相關資料,查看房產證等信息。
  “假如對方是二房東,也最好先看看對方的委托手續,是否經過房東的授權同意而轉租。此外,市民若私下簽協議,可通過警方事先核實對方身份。”李軍說道。
  相關鏈接:正規租房流程
  
  記者上網查詢後發現,租房遭遇騙局屢見不鮮,一般正規租房按照以下流程,市民要多留心。
  ①在簽訂合同前見到房主本人,對房屋做更詳細的瞭解。
  ②雙方簽訂租賃合同。
  ③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證,(可向公安局確認身份證),並索取複印件做為合同附件。
  ④房客查看房主產權證明(可向當地房地產交易所進行確認),房主身份證(可向公安局確認身份證)及兩證的統一(即產權證的產權人與身份證相同),並索取複印件做為合同附件。
  ⑤合同簽字(房主方)與產權證的產權人相同,如果兩個名字不符合則需有產權人的代理委托書。
  ⑥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查看以上證件,一般定金不要超過月租金的20%。  (原標題:女大學生被“二房東”騙走4000元 民警提醒租房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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