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靜
  財政部將著力推動政府購買服務改革。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獲悉,財政部副部長劉昆昨日在全國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會議上透露,財政部正在研究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政策體系框架,主要包括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中央本級購買服務實施方案及指導目錄,以及有關政府採購、預算管理、稅收、監督檢查、績效評估和社會組織培育等政策措施。
  劉昆說,政府購買服務今年將在全國面上推開,“十二五”時期初步形成統一有效的購買服務平臺和工作機制,到2020年在全國建立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
  多地已出台相關文件
  政府購買服務,源於上世紀80年代主要發達國家,主要內容是主張公民和社會參與公共服務供給。政府可通過契約化、民營化等形式,把公共服務的生產交由市場和社會力量來承擔,通過鼓勵民間投資和經營公共服務行業,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和效率。目前已成為美國、歐盟、日本、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等發達國家的通行做法。
  在我國,廣東、上海等多地也出台了政府購買服務的相關文件。廣東、上海、江蘇、山東等省份制訂了政府購買服務的有關意見,北京、河北、重慶、青海等大部分省份正在制定本地區指導意見,廣東、山東、河北等省還陸續出台了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及專項管理規定。
  據中國政府網年初消息,今年政府購買服務工作計劃初步確定涉及失能老人養老服務等近30個項目。北京等13個省(區、市)將繼廣東等地後印發具體實施辦法或意見。
  財政部此前初步確定將農業部、教育部等19個中央部門納入2014年度政府購買服務工作計劃,涉及艾滋病防治、失能老人養老服務等近30個項目。
  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中多處出現了“政府購買服務”內容。劉昆表示,推廣政府購買服務是當前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既是公共服務供給模式的制度創新,也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內容,對於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和效率、加快服務業發展、擴大有效需求、促進就業具有重要意義。
  防止政府“大包大攬”
  政府購買服務作為一個創新事物,也在“買什麼”、“誰來買”、“向誰買”、“怎麼買”以及“買得值”等方面對政府機構及社會組織都提出了諸多待解的題目。
  會議透露,購買主體將嚴格按照國辦發佈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所明確的,是各級行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納入行政編製管理且經費由財政負擔的群團組織,也可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提供公共服務。
  劉昆表示,要合理界定購買範圍,明確購買目錄,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要求,凡屬事務性管理服務,原則上都要向社會購買。各地要結合實際,全面梳理並主動提出購買服務的內容和事項,明確購買的服務種類、性質和內容。既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推動政府簡政放權,防止“大包大攬”;也要確保政府全面正確履行職能,防止將應當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適合社會力量承擔的公共服務項目推向市場。
  同時,財政部支持各地的實踐和操作,按照“先易後難、積極穩妥”的原則,逐步增加購買內容。
  在解決“向誰買”的問題上,劉昆說,購買服務的承接主體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或經國務院批准免於登記的社會組織,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鼓勵事業單位參與提供公共服務,並培育發展社會組織。
  不過,國內社會組織力量目前尚弱,仍待培育,也成為擺在政府部門面前的難題。
  不新增財政資金
  政府購買服務,錢從哪裡來?《意見》規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所需資金在既有財政預算安排中統籌考慮,隨著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發展,所需增加的資金將納入財政預算。這意味著,將不另外新增一塊財政資金,而是在既有財政預算中統籌安排。
  劉昆說,為確保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不走偏、不變樣、可持續,應堅持政府購買服務資金從購買主體部門預算安排中解決,根據批准的部門預算,由各部門安排購買服務計劃,並報財政部門後實施。
  “這樣,既不改變現有預算體系,確保政府購買服務的資金來源,符合改革方向,也不會增加預算審核難度,干擾預算正常編製,還可以有效打消一些部門以為新增資金的‘誤解’。”劉昆解釋。
  政府購買服務不同於政府採購物品,後者價格經過公開直觀可比較,而服務往往難以進行比較,如何保證政府購買的服務“划算”,劉昆將“信息公開”放在了第一位。他說,尤其要嚴禁轉包行為和暗箱操作。
  此外,他還強調需推進預算績效評價工作,加強財政監督,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推進第三方評估,此外還要配合民政、工商管理以及行業主管部門將政府購買行為納入年檢、評估、執法等監管體系。
(原標題:政府購買服務今年全面推開在既有預算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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